《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教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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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新课标高中历史必修一第三单元
《第8课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备案
白城市第四中学刘丽娜
【重要名词】
*邦联制是一种松散的国家联盟,各成员(邦、州或国家)拥有独立的内政外交权力,没有全国统一的宪法、军队与财政,没有最高立法、行政机关。
*联邦制是由若干成员单位(邦、州、共和国等)促成的统一国家,联邦对外作为一个国家的权力主体,通常管辖外交、军事、财政、立法等权力。组成联邦的各个成员单位也拥有自己的、在本单位范围内行使权力的权力机构。各成员单位,在不违反联邦宪法的前提下,有权根据联邦宪法制定本单位范围内行使的宪法和法律。
*共和制是君主制的对称,是国家代表机关或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的一种政府体制或国家形式。
【知识拓展】
美国联邦政府的构成及职权
(1)美国总统:
美国总统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同时也是美国军队最高统帅。
A、产生方式:由美国选民间接选举产生
B、任期: 根据现行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美国总统任期4年,可以连任一届。历史上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曾连任三届,成为美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特例。
C、总统职权:
在行政方面,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种工作。有权选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机关首长(须经参议院认可),以及其它数百名联邦政府高级官员。
在立法方面,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两院中各有2/3多数票推翻他的否决,否则该法案就不能成为法律。总统可以向国会提出各种咨文,包括国情咨文、预算咨文、经济咨文、特别咨文等,建议他认为必须的立法。这是总统影响立法的一个重要手段。
在司法方面,总统有权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内,但须获得参议院的认可。总统还可以对任何被判处破坏联邦法律的人(被弹劾的人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
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宣战权虽属国会,但在一些情况下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经国会授权,总统还可拥有更大的权力。
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官员。他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须经参议院认可),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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