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导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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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6640字.
《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导学案
【重点讲解】
一、“禅让制”和“王位世袭制”
1.含义:在原始氏族社会里,部落以及部落联盟的首领是经过集体协商和民主选举产生的,这叫做“禅让制”。据史籍记载,我国原始社会后期的部落联盟首领先后有尧、舜、禹等人。他们都是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而成为部落联盟首领的。约从大禹的儿子启开始,民主选举的禅让惯例被破坏。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部落联盟首领转化为最早的专制君主。王位世袭制的确立,是一次重大的历史变革,它是家庭、私有制、阶级和阶级对立存在的重要标志。世袭制的实质是私有制,世袭制的历史在我国历史上沿袭了近4000年,直到1912年清朝覆亡。
2.两者的区别:实行“禅让制”时生产力水平低下,产生“王位世袭制”时生产力水平有了一定发展;前者盛行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时期,后者盛行于阶级社会产生以后;前者反映了“天下为公”的社会景象,后者反映了“天下为家”的社会景象。
3.认识:“王位世袭制”代替“禅让制” 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出现私有财产、贫富分化的必然结果,是历史进一步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原始社会后期氏族、部落和联盟首领特权演变的结果。王位世袭制是阶级对立和斗争的产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
二、全面认识西周的分封制
西周的分封制是周天子“封邦建国,广建诸侯,以藩卫宗周”的奴隶社会地方行政管理制度,也是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应从如下几点认识西周的分封制。
1.目的:西周分封制建立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奴隶主国家的统治。周武王建立西周后,为了对征服的广大地区进行有效统治,就沿袭前代的办法,把若干土地及土地上的奴隶和平民分封给诸侯。
2.对象:西周分封制中受封的对象,有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其中受封的王族最多,地理位置也大多较为优越,是分封对象的主体。
3.内容:主要是规定了诸侯的权利和义务。诸侯的权利主要是获得土地和人民,在封国内拥有政治、经济和军事上的独立性,如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和征派赋税,并有再次分封的权利。诸侯的义务是要服从周王室的命令,如政治上镇守疆土和朝觐述职,军事上随从作战,经济上交纳贡赋。
4.影响:要一分为二的辩证分析,其积极方面是通过分封制,强化了中央控制地方的能力,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开发了边远地区,扩大了统治区域,并逐步构织出遍及全国的交通网络,使西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奴隶制强国。消极方面是由于诸侯国具有相对独立性,随着一些诸侯国势力日益壮大,到西周后期,王室衰微,分封制受到破坏并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说明了此时的分封制已经不适应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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