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古代雅典的民主政治
【预习与思考】
【辨析与反思】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
西周:封国秦朝:郡—县汉末魏晋:州—郡—县
唐朝:道—州—县宋朝:路—州—县元朝:行省—路—府—州—县
明朝:承宣布政使司(行省)—府—县清朝:省—道—府—县
梭伦改革:
公元前6世纪初,雅典社会贫富悬殊,许多穷人不仅自身贫穷,还欠下富人的许多债,还不起债的人们有一些按契约成了“债务奴隶”,有一些则被迫逃亡异地,于是民怨沸腾。愤怒的穷人希望平分富人的土地和财富;而富人却不愿意放弃自己得到的任何利益,一部分甚至骄奢傲慢,贪婪无厌。
为了调解已经白热化的穷人和富人的冲突,雅典人请梭伦出任执政官,实行国家政治制度的改革。
梭伦通过废除债务奴隶制,打击世袭贵族特权,不再以出身而以财产的数量来划分公民等级,鼓励工商业发展,承认私有财产继承权,并设立四百人议事会(五百人议事会前身)、陪审法庭以及制定新法典,强化法治等举措,取得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巨大成功,这一改革不仅创立了适合民主制发展的社会管理机制,为普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提供了制度保证,同时也促成了雅典社会文化生活等各领域的多元化格局的形成,为雅典的繁荣开启了一个崭新的篇章。
梭伦改革的成功,站在今天的视角,主要基于两点:第一,梭伦始终恪守中道。他没有满足平民的平分财产的要求,但下令取消当时所有的公私债务,这样,至少使当时的穷困者不再负担任何债务;同时不仅废除了“债务奴隶”,也禁止今后任何以人身为担保的借贷。这就防止了自由公民分化成主奴两个阶级。富人的借贷收不回来,财富当然要“缩水”,但他们已握在自己手中的财富却没有被剥夺,更无肉体被消灭之虞。对此开始穷富双方都不满意,但慢慢的双方就都体会到了好处,当梭伦获取了双方的信任,被赋予了立法大权后,他就开始透过立法,确立平衡双方利益的长效机制。他以法律的形式将公民按财产状况分为四个等级,四个等级都有选举权,但只有前三个较富有的等级有担任官职的资格。初看起来穷人的权利有限,他们不能担任官职,只能作为公民大会的成员或作为陪审员来参与国政。但
第六课罗马法
【预习与思考】
【辨析与反思】
◆罗马法的渊源
(1)习惯法。公元前450年以前,罗马国家法律的基本渊源为习惯法。
(2)“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罗马共和国时期的主要立法机关是民众大会、百人团议会与平民会议,它们制定的法律是共和国时期最重要的法律。
(3)元老院决议。元老院是共和国时期罗马最高国家政权机关,并享有一定的立法职能,议会通过的法律需经它批准方能生效。帝国时期,元老院被皇帝所控制,其本身所通过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4)长官的告示。罗马高级行政长官和最高审判长官发布的告示具有法律效力,是罗马法的重要渊源之一。
(5)皇帝敕令。主要包括:敕谕、敕裁、敕示、敕答。
(6)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
◆罗马法的分类
(1)根据法律所调整的不同对象可划分为公法与私法。公法包括宗教祭祀活动和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规范;私法包括所有权、债权、婚姻家庭与继承等方面的规范。
(2)依照法律的表现形式可划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所有以书面形式发布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包括议会通过的法律、元老院的决议、皇帝的敕令、裁判官的告示等;不成文法是指统治阶级所认可的习惯法。
(3)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可划分为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自然法是指关于正义的基本和终极的原则的集合,如天赋人权、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等;市民法是指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万民法是调整外来人之间以及外来人与罗马市民之间关系的法律。
(4)根据立法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市民法与长官法。长官法专指由罗马高级官吏发布的告示、命令等所构成的法律,内容多为私法。其主要是靠裁判官的司法实践活动形成的。
(5)按照权利主体、客体和私权保护为内容可划分为人法、物法、诉讼法。人法是规定人格与身份的法律;物法是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诉讼法是规定私权保护的方法。
【自主型训练】
1.426年,罗马帝国颁布《引证法》规定:凡在法律上遇到难题而成文法无明确规定时,则依照五大法学家(生活于二三世纪之交)的法律著述来解决——若他们的著述观点有分歧,则以多数为准;如不能形成多数,则以伯比尼安(五大法学家之一)的观点为准;如伯比尼安未有意见表示,则由执法者自行选择。这则材料说明在当时罗马帝国司法裁判中
A.执法者具有任意裁判之权 B.五大法学家的意志可凌驾于法律之上
C.贵族意志等同于法律条文 D.五大法学家的法律著述具有法律效力
2.图6为古罗马正义女神像。它体现了罗马法的诸多原则,如高擎的秤体现的是裁量公平,手握利剑体现的是法律的强制力。据此,双眼蒙布所体现的原则是,法官审案应
A.主要依据道德良知 B.侧重听取证人证言
C.不受表象迷惑洞察事实真相 D.排除一切干扰遵从民众意愿
3.《十二铜表法》中说:“以后凡人民会议的所有决定都应具有法律效力。”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A.奴隶参与了立法 B.习惯法的内容被摒弃
C.贵族对法律的垄断被打破 D.成文法的规定不能改变
4.1906年5月清政府派载泽等人出洋考察。他们在其《考察情形折》中称:“大抵欧洲各国政治,悉根源于罗马旧制,言政法者必言罗马,犹中国学者必首推周秦。……”由此可见,罗马法在世界法律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罗马法
A.揭露和批判了私有制的罪恶B.维护和巩固了欧洲各国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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