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民主法制建设的成就》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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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6650字。
第十二课新时期民主法制建设的成就
课标要求:1.了解“文化大革命”对民主法制的践踏,说明民主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和艰巨性。2.列举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主要成就,认识实行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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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知识】
一、“文化大革命”对民主法制的破坏
1.“文革”发动的历史背景
(1)1957年以后,“左”倾思想日益严重,政治生活开始出现不正常情况。
(2)1962年“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形成。
2.“文革”对民主法制的破坏
(1)“文革”初期,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公开煽动“打倒一切”、“全面内战”、“砸烂公检法”,使全国处于严重混乱状态。
(2)1969年11月,国家主席刘少奇被迫害致死,成为共和国历史上最大的冤案。
(3)“全面夺权”运动,使民主法制遭到严重的破坏。
解读与点拨
“文革”发生的原因:“文革”得以发生的根本原因不是党内制度不健全,而是党的“左”倾错误发展到“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结果。中国要避免这样的悲剧重演,主要在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实行并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而不单是防止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
[深化探究1]
材料在中南海红卫兵批斗国家主席刘少奇的大会上,刘少奇拿着《宪法》愤怒地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个人也是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这掷地有声的话在那动乱的年代显得苍白无力。
问题:
刘少奇这些掷地有声的话,为什么在当时没有起到作用?
二、民主法制的重建与完善
1.历史条件
(1) “文革”的深刻历史教训。
(2)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16字方针,作为法制建设的方针。
2.重建
(1)1978年,通过了第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恢复了人大常委会的日常工作。
(2)1982年,通过了第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扩大了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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