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导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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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6330字。
《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导学案
【重点讲解】
明清时期君主专制制度的表现、特点、影响及认识
一、表现
1.明朝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强化
(1)集中央权力于皇帝。具体表现为废除丞相制,权分六部。宰相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内部可发挥双重作用:既可以辅佐皇帝,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决策机要;也可能因权力过重而威胁君权,造成深刻的君相矛盾。明太祖废除宰相制度彻底解决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进一步强化了以皇权为代表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2)明太祖废除宰相制度后,设置殿阁大学士,收阅奏章,批发文稿,协助皇帝办理政务。永乐初年,选翰林院讲读、编撰等入阁,参与机务,称内阁,无官属。明中叶以后,职权渐重,兼领六部尚书,成为皇帝的最高幕僚兼决策机构。后来内阁地位日益提高,万历年间的首辅张居正更是权倾朝野。尽管内阁权力日盛,但只是皇帝的侍从咨询机构,并无决策权。
(3)集中地方权力于中央。具体表现为废除元朝行省制,在地方设“三司”──布政司、都指挥司、按察司,三司分别掌管军政、行政和财政,互不统属,互相牵制,并分别隶属于中央有关部门。
2.清朝军机处
军机处是清代作为政治中枢影响最广、起作用最大的一个机构。雍正初年,清廷用兵西北,一切军政机密大事需要随时处理“始设军机处于隆宗门内”。其主要特点是“简”、“速”、“密”。“简”就是机构人员十分简单,只设军机大臣和军机章京二职数人;“速”指皇帝有旨得随时承办,而且必须当日事当日毕;“密”指军机处地处内廷,外界干扰少,外官不得擅入,军国大事完全由皇帝裁决,军机大臣的作用只是上传下达。军政大权完全集中于皇帝手中,君主专制加强,中央集权进一步得到巩固,并发展到顶峰。
二、特点
1.既有继承又有发展。明清时期加强君主专制制度,既继承了前朝的一些制度和做法,又在此基础上实行了新的举措。
2.内容详尽而全面。其制度和措施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监察、司法、思想文化和暴力手段等各个方面。
3.程度空前强化。主要体现在废除丞相、军机处的设置和文字狱的严酷等方面。
4.体现了时代特征。君主专制逐渐达到顶峰,并且走向反动,反映了我国封建专制制度渐趋衰落的时代特征。
三、影响
1.积极作用:君主专制制度的强化,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有利于民族的融合,有利于社会安定和封建经济文化的发展与繁荣。
2.消极作用:经济上,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明末清初以后,阻碍了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政治上,专制统治的空前强化剥夺了人民的政治权利和言论自由,民主思想和行动受到压制和打击。思想文化上,专制统治使知识分子脱离实际,阻碍了科技创新的发展和文化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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