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及其实践》教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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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6480字。
《“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和实践》教案
一、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目标
简述“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形成,理解“一国两制”构想的含义及其理论创新的伟大意义;概述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的成功解决,认识“一国两制”构想对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大业的实践意义。
过程与方法目标
阅读《告台湾同胞书》、叶剑英《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等历史材料,从材料中获取相关历史信息。
观看《中英香港政权交接仪式》、《中葡澳门政权交接仪式》等录象片,直观的感受香港、澳门回归的庄严时刻。
围绕“一国两制与祖国的完全统一”这一主题,利用网络资源进行探究性学习,认识“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科学性。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对“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提出和香港、澳门如期回归祖国等内容的学习,认识邓小平的创造精神和非凡智慧,树立大胆创新意识。
通过香港、澳门回归、洗雪中华民族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欺凌的百年耻辱,认识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意义。
二、教材要点
(一) “一国两制”的构想
1、主要内容: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台湾、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2、形成:
邓小平首先提出。
最早是为解决台湾问题提出来的。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争取用和平方式统一祖国的方针,并建议两岸实行通航、通邮、通商和探亲旅游。
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在关于台湾问题的九条建议中,明确指出在祖国统一后,台湾可以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事实上包含了“一国两制”的一些基本内容。
20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并做了全面阐述。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这样,“一国两制”就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得到了确认。
1984年,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阐述了“一国两制”这一伟大构想,获得大会通过。“一国两制”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基本政策。
3、意义:
“一国两制”构想是邓小平从维护祖国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在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提出的一向大胆的、创造性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对人类历史和世界和平做出的巨大贡献。有利于香港、澳门地区的继续繁荣和稳定,也有利于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二)香港、澳门回归
1、香港回归
香港顺利回归,“一国两制”的构想变为现实。
1982年,邓小平等就香港问题与撒切尔夫人进行会谈。邓小平提出可以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案解决,否决了英方用主权换治权的提议。1984年12月9日,中英两国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1985年4月,《联合声明》先后经第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签署的第二十五号令批准,于5月27日起生效。199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原则,起草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6年,筹委会成立,组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选举董健华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设立了临时法会,组织终审法院,提出了关于处理香港原有法律问题的的建议;组建驻港部队,筹建外交部驻港机构,准备政权交接仪式事宜等。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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