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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的成立》教学案例
案例呈现:
1911年10月10日革命党人发动成功武昌起义,并在随后的两个多月带动中国各地的革命响应。12月29日,清朝原有的22个行省中业已独立的17个省,派出代表,推选刚刚返国的孙中山先生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宣誓就职,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正式成立。
1912年1月至3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临时宪法,南京为临 时首都。2月12日,在清朝内阁总理大臣袁世凯等大臣的劝说下,宣统帝溥仪的母亲隆裕太后发布退位诏书,“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为一大中华民国”;至此,中华民国正式取代与继承大清帝国。在孙中山的主持下,3月11日,参议院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按照西方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在中国建立了一个实行议会制和责任内阁制的资产阶级共和国。1912年4月孙中山辞职,临时参议院选袁世凯任临时大总统,首都迁至北京;此后至1928年间称为“北洋时期”,该时期的中华民国政府也称为“北洋政府”。代表中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巴黎和会的即是北洋政府。北洋时期的中华民国国旗为红黄蓝白黑五色旗,象征五族共和之意。
中华民国的建立,在20世纪初的中国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政治上,中华民国的成立宣布了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和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诞生。同时,中华民国政府宣布焚毁刑具,停止刑讯,严禁买卖人口等,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了人民自由和权利。 经济上,中华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措施,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民国成立后,南京临时政府颁布措施,奖励和保护工商业,鼓励人们兴办实业,鼓励华侨在国内投资,废除清朝的苛捐杂税。民族关系上,中华民国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民族的平等。中华民国采用五色旗为国旗,由红、黄、蓝、白、黑组成,分别象征中国汉、满、蒙、回(穆斯林)、藏五大民族。文化教育上,中华民国政府主张学校不拜孔子,不读四书五经,禁止用清政府颁行的教科书,教科书必须符合共和民国宗旨,这些措施使得新生的国家的教育不再是培养只会读书的无用文人,有利于西方民主思想的进一步传播。对外关系上,中华民国虽然在《告各友邦书》中承认不平等条约继续有效,但新生的政权不再是洋人的走狗,而且革命的暴力沉重打击了帝国主义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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