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高考历史二轮复习:欧美代议制的确立与发展(教案+学案+考案)
专题三 近代西方政政治、经济及精神文明的进步
第二讲 欧美代议制的确立与发展
【专题要点】
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1.《权利法案》 (1)主要内容:限制国王的权力,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产权、司法权和军权等。(2)影响:后来议会的权力超过国王,标志着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
2.责任内阁制形成 ①它是英国政治制度的一个显著特征。②18世纪前期形成。③由国王任命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为首相进行组阁,内阁全体成员对政府事务集体负责,并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④1832年议会改革法案通过,新型工业资产阶级获得更多选举权,确保了资产阶级民主政体稳定和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
2.英国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①君主统而不治。②议会是国家权力中心,掌握立法权。③内阁掌握行政权,对议会负责。
二、美国共和制的确立
1.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 由序言和正文组成;序言阐明宪法的目的和宗旨;正文对联邦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加以说明和规定;对其他立法事项进行了规定;规定了州与联邦政府的关系;规定了修正案的制定和生效等。体现了联邦制原则、分权制衡原则、民主原则等
2.联邦制的权力结构:(1)联邦政府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相互独立的部门。立法权归国会。由参众两院组成;行政权归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司法权联邦法院,总统任命,任职终身。三部门之间彼此制约和平衡。(2)由联邦政府和各州共同组成联邦体制。联邦的宪法和法律是国家最高法律,联邦政府行使主要国家权力;各州可以拥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同时还拥有一定的自主权
3.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1)相同:①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政体,其核心特征是代议制民主。②都体现了分权制衡、民主自由、政党政治等原则。③都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2)不同:①国家元首的称谓、产生方式、任期和权力不同(英国:国王、世袭、终身制、统而不治;美国:总统、间接选举、任期制、掌握国家实权)。②政府首脑称谓、产生方式、与议会关系不同(英国:首相、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美国:总统、总统任命、与议会制约和平衡)。③国家权力中心不同:英国是议会;美国是总统
三、法国共和制和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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